食品設備企業的機會——增值稅轉型改革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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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一些數據也可以說透露著商機,引發我們思考:據相關統計,近三年來,我國食品和包裝機械進口總額保持在20億美元左右(2007年中國食品和包裝機械進口總額22.72億美元),增長幅度并不明顯;出口總額從2005年的6.07億美元,躍升到2007年的12.94億美元,出口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進口產品主要為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產品,而出口的產品也由低端、單機開始轉變為高端成套設備。另據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預計,從2011年到2015年,食品與包裝機械業總產值有望突破6000億元,每年平均增速約維持在16%的水平。
在看到美好發展前景的同時也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許多技術含量高的成套設備仍然依靠進口,而能夠出口的產品也多是高端設備,要想與國際領先企業一爭高下,占領20億美元的進口份額,繼續加大出口總額,對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和領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此時增值稅轉型改革對此起到了促進和保障的作用。食品設備生產企業一定要把握住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大好機遇,及時果斷地做出正確決策,充分分享到政府利好政策,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價值。
提示:
需要提請注意的是,現行增值稅征稅范圍中的固定資產主要是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因此,轉型改革后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仍然是上述范圍。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不能納入增值稅的抵扣范圍。
適用轉型改革的對象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改革后這些納稅人的增值稅負擔會普遍下降,而規模小、財務核算不健全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由于是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且不抵扣進項稅額,其增值稅負擔不會因轉型改革而降低。
附:我國增值稅改革歷程
◆1994年,我國選擇采用生產型增值稅,一是出于財政收入的考慮,另外則是為了抑制投資膨脹。
◆2004年7月1日,增值稅轉型試點在東北三省的裝備制造業等八大行業進行。
◆2007年7月1日,試點范圍擴大到中部六省26個老工業基地城市的電力業、采掘業等八大行業。
◆2008年7月1日,試點范圍擴大到內蒙古自治區東部五個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災嚴重地區。
◆2008年11月10日,對外公布轉型方案,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穗華機械摘編]
2009年4月3日